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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定義

Domestic Definition

「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」於民國104年12月9日公布實施。水下文化資產以全部或一部分且週期性或連續性位於水下,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考古、藝術或科學等價值,並與人類生活有關之下列資產 :

  1. 場址、結構物、建築物、器物及人類遺骸,並包括其周遭之考古脈絡及自然脈絡。
  2. 船舶、航空器及其他載具,以及該載具之相關組件或裝載物,並包括其周遭之考古脈絡及自然脈絡。
  3. 具有史前意義之物件。

國外定義

Foreign Definition

聯合國教文組織在2001年通過「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」,「水下文化遺產」係指至少100年來,週期性地或連續地,部分或全部位於水下,具有文化、歷史或考古價值的所有人類生存的。

  1. 遺址、建築、房屋、工藝品和人類遺骸,及其具有考古價值的環境和自然環境。
  2. 船隻、飛行器、其他運輸工具或上述斯類的任何部分,所載貨物或其他物品,及其具有考古價值的環境和自然環境。
  3. 具有史前意義的物品。

水下文化資產類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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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殘骸
    因事故而沉沒在水下的船隻、飛機,成為了水下殘骸,能夠提供不同族群之間發展貿易和開展文化交流之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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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淹沒的遺跡
    因自然環境改變,如 : 地表下陳沉、地震、洪水、山崩或侵蝕而被淹沒的古代建築物、城鎮和人類生活地區等遺址。
  3. 3
    淹沒的陸塊
    過去曾經是陸地,在冰河時代終結時導致冰蓋消融,海平面上升而被淹沒的人類的生活遺址。
  4. 4
    淹沒的水井和洞穴
    舊時人類生活的洞穴和水井之遺址。這些洞穴可能一直低於海平面,或是海平面上升時被洪水所淹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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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海上掠奪、石滬和柵欄、港口遺跡
    海岸邊殘存的港口、橋梁和漁業設施遺跡等,可從中了解人類自遠古時代靠水而居的生活。
水下文化資產重要性
The importance Of Underwater Cultural Assets

從水下發現的遺跡中,我們可以瞭解過去人類活動的樣貌和生活文化,因此水下文化資產可以說是一座廣義的博物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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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要的文化資產
    這些保存在水下文化遺存,紀錄了史前時代到現在各時期人類生活所發展出的智慧、技術或能力,真實的反映出船舶行過程或是當時的社會和經濟壯況,如貿易和戰爭等,可說是非常重要的文化資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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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要的學術研究價值
    由於沉沒於水下的古代沉船、遺物或遺跡,都是長期原狀「封存」在水下,完整地為後人提供許多有關當時航海、造船、貿易、工藝技術、農工產品以及歷史事件等方面之訊息,對人類歷史和文化的研究,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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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文化知識的傳遞
    古老的沉船和沉沒的遺址,充滿神祕的水下世界,總是令人充滿好奇。透過博物館或潛入水底欣賞的方式展示水下文化資產,將成為重要的文化知識傳遞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