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似水下文化資產通報 通報人為團體時請填寫團體名稱及聯絡人 通報人應提供照片或圖面至少一張(幅),並得依需要增加。 如因普查或「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」第9條之調查所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之通報,請檢附「水域開發利用前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及處理辦法」之「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基本資料表」及其他相關可資佐證之資料。 您的通報處理時間為一週內(不含例假日),處理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回覆。 ※ 標示必填欄位為必填項目,請確實填寫! 必填通報日期 通報人基本資料 必填姓 名 性別 先生 小姐 必填地 址 必填聯絡電話 ※輸入範例:02-23456789 必填行動電話 ※輸入範例:0910-000123 必填電子郵件 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之原因、過程 必填發現日期 必填發現原因 必填,發現原因 工程開發 水域開發利用前之調查 潛水 漁捕 水文探勘或資源調查 學術研究 其它(請說明) 請輸入選擇「其它」項目的說明內容 必填發現過程簡述 (請填寫255字以內) 疑似水下文化資產所處之地理位置 必填鄰近陸域行政轄區 必填所屬水系(海域) 必填目標位置 疑似水下文化資產概述描述 必填簡要特徵描述 必填,選擇上傳簡要特徵描述之檔案 必填,選擇上傳簡要特徵描述之檔案 必填現場狀況描述 必填,選擇上傳現場狀況描述之檔案 必填,選擇上傳現場狀況描述之檔案 ※ 相關檔案僅可上傳 jpg 或 odt 或 pdf 之檔案,單一檔案上傳容量限制為5MB 必填驗 證 碼 文字驗證碼 重新產生驗證碼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【重新產生驗證碼】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填好送出 重新填寫